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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囑・繼承
◇ 遺囑書的製作
◇ 法定繼承人的確認手續
◇ 遺產分割協議書的製作
銀行存款提領
各類文件製作
※日本確實可以立遺囑。
但需要特別留意的是,遺囑的成立與效力,可能會因立遺囑人的國籍等因素,而由其母國的法律進行判斷。
依據日本法律的規定,遺囑的效力「以遺囑成立當時,遺囑人的本國法為準」,因此在準備遺囑時請務必加以注意。
遺囑起草與製作指導 50,000日圓起
其他相關手續可另行報價。
01
關於遺囑的製作
遺囑是為了將「財產要留給誰」「留下哪些財產」「以何種方式繼承」等意願,
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記錄下來。
其主要目的在於預防繼承爭端,並確保您的意願得以實現。
日本有 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 等形式。
02
法定繼承人的確認
法定繼承人:指依日本法律所規定、具繼承資格的親屬。
在進行遺產分割協議之前,必須先確認法定繼承人。
此程序即為「繼承人確認手續」。
特定受遺者:指在遺囑中被指定繼承特定財產的人。
特別緣故者:包括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者、照料與看護者、或與被繼承人有特別緣故的人。此類繼承需經家庭法院審理。
03
無遺囑時的遺產分割協議
若被繼承人未留下遺囑,
家屬需透過「遺產分割協議」來商討財產由誰繼承,以及繼承比例。
協議成立後,全體繼承人須於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上簽名並蓋章。
協議時,通常以「法定繼承分配比例」為參考,
並就財產內容、比例、不動產名義變更、申報遺產稅等進行協議。
遺產分割協議書能避免日後因
「我沒有同意」等誤解而產生的糾紛。
請注意:
繼承財產不僅包括正資產,也包括負債等「全部財產項目」。
